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规范教学运行秩序,切实推进学风、教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请安排人员到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办公室(和谐楼215室)领取纸质版通知(普院教评通[2021]4号),按照检查内容及实施流程,认真组织并做好各项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