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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要求

作者:时间:2021-04-15

各学院、各专业负责人:

       按照云南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21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要求,我校对2021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做了部署,请安排人员到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办公室(和谐楼215室)领取纸质版通知,熟悉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完成各项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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