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作者:时间:2021-03-21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非师范专业毕业的高校教师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为课堂教学(实际授课)和课后说课两个模块。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根据本次参与高校教师资格认证教师的学科,详细的教学督导评委安排见下表:

    请参与认证的教师和安排到的督导之间进行联系,并根据教务处导出的课表协商讲课和说课的事宜安排。参与认证的教师务必按照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通知要求进行准备,教学督导按照课堂教学测评和课后说课测评的标准进行客观评价并填写评价表,并于2021年4月7日前将测评结果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和谐楼215室)。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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